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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五四湖水域作为水系治理试点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日期:2018-09-28

  主题: 国有五四湖水域作为水系治理试点

  分类: 主任信箱

  提交时间:2018/09/28

  内容: 我是华容五分村民,欣闻你委将选择国有五四湖水域作为水系治理试点,进行“科学发展 生态养殖”。请问贵委是否制定了详细实施方案?

   回复时间:2018/09/29

  回复:

  网名朋友,你好!

  十分感谢您对国有五四湖水域养殖的关注,近期我委已制定了五四湖“科学发展 生态养殖”实施方案。具体步骤为:

  一、调查摸底,制定方案。

  1.市国资委协调市环保局、水利局、水产局或委托第三方对五四湖水生态、水资源、水环境状况进行认真摸底,锁定污染源,列出该流域面源污染及散乱污企业整改清单,形成有关五四湖水生态、水资源、水环境的数据资料。

  2.市国资委会同昌达公司水系治理专业公司,对五四湖湖泊生物物种种类及数量进行调查研究,摸清现有水生物特性,摸清不同生物间的共生互补原理,摸清湖内物质循环系统,形成五四湖不同生物在同一环境中共同生长、保持生态平衡、实现生态养殖的初步方案。

  3.市昌达公司会同水系治理专业公司根据五四湖水质数据资料,结合市水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请第三方机构论证制定方案,制定生态养殖标准,形成五四湖示范区“科学发展生态养殖”方案。

  二、签订合作协议。

  鉴于我市“五湖连通”工程已实施,原曹家湖、挡网湖等湖域水面已与五四湖连通,整个连通水域面积为3.8万亩,五四湖水面面积1.4万亩,增加了2.4万亩。而曹家湖、挡网湖等湖泊水面属集体所有资产,目前由所在地华容区和葛店开发区对外出租经营。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水产养殖三区划定指导意见的通知》(鄂农发[2018]9号)划定五四湖为限养区,为了便于五四湖统一管理,由市国资委协调华容区、葛店开发区将曹家湖、挡网湖等水面经营权以参股形式会同市昌达公司共同经营,并签订三方合作协议。

  三、组建成立合资公司共同经营

  1.成立合资公司。引进在水系治理综合养殖方面有一定知名度、有先进理念和资质的企业,发起成立合资公司。对经营权出让年限及股权占比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2.制定经营方案。由引进企业对合资后的湖泊水物物种数量进行摸底调查,结合五四湖示范区“科学发展生态养殖方案”制订切实可行的经营方案,由合资公司股东会研究决策。

   回复单位:鄂州市国资委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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