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待遇问题

日期:2021-08-31

  主题: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待遇问题

  分类: 主任信箱

  来信时间:2021/08/26 

  内容: 我是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在移交社区管理后,医疗保险和原来在企业享受的福利待遇没有了,关于这一块有什么政策没?

   回复时间:2021/08/31

  回复: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原享受的补充医疗保险、医疗互助帮困等相关待遇仍按原渠道解决,确保待遇水平不降低。

  统筹外费用问题会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统筹兼顾、逐步消化的原则,妥善解决。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企业以一定标准、按一定的期限向退休人员固定发放的有关费用。妥善解决统筹外费用问题的主体是企业,由企业确定统筹外费用处理途径。

  老人老办法,就是国有企业对退休人员现有统筹外费用进行认真清理、分类处理,不再新增统筹外项目,原则上不再提高发放标准。已实施企业年金的企业,不再发放统筹外费用。对符合有关规定的现有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国有企业可一次性计提,按现有方式发放;在条件允许情况下,企业经与退休人员协商一致,可参考鄂州市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一次性支付。对企业自行发放的现有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由企业按现行途径妥善处理。

  过渡期办法,就是国有企业在加强对职工工资福利统一规范管理的基础上,逐步减少新办理退休人员的统筹外费用,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新人新办法,就是对于过渡期满后办理退休的人员,按照鄂州市政府及其上级政府有关规定应享受的待遇,由企业一次性支付,企业不再发放统筹外费用。

  答复单位:鄂州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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