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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国资委落实“五廉环”举措 推进“清廉国企”建设

信息来源:鄂州市国资委 日期:2022-08-17

  清廉企业建设开展以来,市政府国资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采取“责任立廉、教育思廉、制度筑廉、文化养廉、监督促廉”“五廉环”措施,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大力推进清廉国资国企建设,营造规则清朗、行为清廉、生态清净、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助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一是责任立廉,夯实廉政建设基石。市政府国资委紧扣“清廉鄂州”建设总目标,树立全市清廉企业建设“一盘棋”思想,统筹协调、狠抓落实。202110月联合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工商联出台了《关于推进清廉国企建设的实施意见》,理清了我市推进清廉国企建设的基本思路。市政府国资委、各市属企业及时组织传达学习省、市《关于推进清廉企业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成立以党委(党总支、支部)书记为组长的清廉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关于推进清廉国企建设实施方案》,把廉政建设纳入责任目标考核,强化动态监督。今年322日市政府国资委又及时召开全市清廉国企建设工作推进会,交流经验、深入研讨,进一步激发国资国企“廉动能”、筑牢“廉防线”。  

  二是教育思廉,搭建学廉倡廉平台市政府国资委始终把廉洁教育和涵养国企清廉政治生态摆在重要位置,指导各市属企业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和宣教月活动,以党委理论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专题培训等方式为载体,对《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法纪学习,讲廉政党课、开展警示教育大会、发布节日廉洁提示、廉政提醒谈话、集中观看警示片、开展纪法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增强企业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各市属出资企业班子成员组织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强化自觉接受监督,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引导员工在工程承接、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加强廉政建设,确保“诚信、崇廉、律己、敬业”。 

  三是制度筑廉,构建企业廉洁防控体系。市政府国资委修订完善了《市政府国资委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相关管理制度》《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市出资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规定,实现对市属企业全方位动态监管。各市属企业制定了《企业党组织前置研究论重大事项清单》,建立完善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了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市昌达集团、市城控集团、市金安武装守押公司、市粮油储备有限公司等公司严格执行公司“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先后修订了公司《业务接待管理制度》《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业务保障用车管理办法》等制度,全方位扎紧扎牢“制度笼子”。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及时完善岗位职责及风险点,修订了《公司廉洁风险防控手册》。市城控集团深入摸排S203机场快速通道、主城区公交停保场等重大交通建设项目风险点,严格规范了工程招投标、公用经费支出及大宗物资采购等问题。 

  四是文化养廉, 打造反腐倡廉阵地。各市属企业设置廉政文化长廊,将廉政书画、廉政标语、廉政制度等悬挂、张贴在办公场所,充分利用公司微信工作群、宣传栏等,主动宣传清廉理念、清廉知识、清廉故事,形成“廉政要求”入室、“廉政纪律”上墙、“廉洁理念”入心的廉洁文化氛围。市昌达集团、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等公司组织公司全体党员干部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并向党员家属发出“家庭吹廉风幸福伴我行”助廉倡议书,将廉政教育延伸至家庭;市昌达集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评选出公司廉洁从业之星1名、最美家庭2户,树立廉洁自律榜样,引导干部职工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五是监督促廉,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市政府国资委党委强化对市属企业清廉国企建设专项督查5次,发现整改问题6项。省委巡视反馈市属企业问题5个,已全部督促整改销号。市昌达集团、市城控集团、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金安武装守押公司等公司注重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公司内部设立纪检监察审计室,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及日常监管工作。各市属企业综合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和职工日常监督管理,对各种苗头性现象及时谈话提醒纠偏,紧盯关键岗位和重点项目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监督,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抓长严,使干部职工自觉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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