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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公开招聘市属国有企业总经理公告

信息来源:鄂州市国资委 日期:2022-09-09

  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引进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吸引聚集优秀人才为我市国企高质量发展服务,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企业高管人才队伍,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鄂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鄂州市昌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一)鄂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鄂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前身是鄂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成立。以增强城市功能、拓展城市服务、加强城市运营、提高投融资能力为方向,以市场化运作为主要方式,深入探索城市开发“投、融、建、管、运”一体化模式,积极承担城市建设、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方面重大任务,成为城市重大投资项目建设运营平台、城市资源运营平台、民生服务平台、资本运营平台、城市产业投资服务平台。城控集团主要设置城市开发、城市建设、城市运营、资本运营四大业务板块,并积极拓展新型城镇化建设、产业园区开发等业务。注册资本10亿元,总资产450亿元。

  (二)鄂州市昌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鄂州市昌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前身是鄂州市昌达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成立,以打造经营乡村振兴与生态旅游平台、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生产性服务业投资平台、非银金融服务与资本运营平台、临空经济产业平台为方向,建立完善“募、投、管、退”机制。昌达集团主要经营乡村振兴、文旅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投资;农业开发;资源性国有资产经营;非证券业务类股权投资及投资咨询;建设用砂石料开采、加工、销售;矿山和水生态修复;水产养殖、捕捞、加工、销售等业务。注册资本金30亿元,总资产54亿元。

  二、招聘职位

  (一)鄂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二)鄂州市昌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三、招聘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一)岗位职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鄂州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鄂州市昌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章程,总经理岗位职责:

  1.履行党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规定,以及公司党委和董事会要求的其他职责,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2.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3.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5.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6.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7.制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8.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9.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10.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11.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加强廉洁风险防控。

  (二)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能够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热爱国资国企事业,服从公司党委领导和集团公司统一管理;

  (2)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备应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素质能力,具有较强的战略决策能力、科学治企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

  (3)具有正确的业绩观,勇担当,善作为,勤奋敬业,真抓实干,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4)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

  (6)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7年9月9日以后出生)。

  2.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累计5年以上经济管理工作经历;

  (3)市城控集团总经理具有市级经济管理部门班子成员、市管企业高管或地市级金融机构副职以上工作经历或省级以上上述相关机构中层正职或两个副职以上工作经历、省属或武汉市市属企业中层或二级单位正职或两个副职以上工作经历、或在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地市级以上机构具有高管3年以上工作经历;

  市昌达集团总经理具有市级经济管理部门班子成员、市管企业高管或地市级金融机构副职以上工作经历或省级以上上述相关机构中层正职或两个副职以上工作经历、省属或武汉市市属企业中层或二级单位正职或两个副职以上工作经历、或在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地市级以上机构具有高管3年以上工作经历;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关专业背景,熟悉国资国企行业政策法规,熟悉行业特点及发展情况。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

  7.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8.其它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国有企业领导人职务的情形。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谈—背景调查—薪酬谈判—组织体检—会议研究—公示—履行聘用手续。招聘公告在湖北日报、鄂州新闻网、鄂州市政府国资委网站、鄂州日报、荆楚网、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媒体上发布。

  (一)网上报名。采取网上定向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具体到企业、岗位)。符合条件且具有报考意愿的人员,请登录湖北省鄂州市政府国资委网站(网址http:// gzw.ezhou.gov.cn/)下载《2022年鄂州市市场化选聘企业领导人员报名表》(附件),准确、规范、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后,将以下报名材料按顺序以电子文档形式压缩为一个文件发送至鄂州市政府国资委招聘企业领导人员邮箱ezsgzw2022@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报名职位+姓名”。

  1.报名时间:自2022年9月9日9:00起至2022年9月23日18:00截止,以邮箱报名时间为准。

  2.报名资料

  (1)报名表电子件word格式;

  (2)个人简历(含应聘人员过往工作履历情况、从业企业规模、个人岗位职责、管理的团队规模、业务体量、业绩经济绩效、业内社会认可度等情况。word格式);

  (3)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从业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扫描件(pdf格式);

  (4)工作经历、职位证明材料(任职文件、合同等)扫描件(pdf格式);

  (5)工作业绩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工作成果等)扫描件(pdf格式);

  (6)近三年工作总结或自我评鉴材料(word格式,1500字左右)。

  (二)资格审查。根据职位需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筛选确定最终参加面谈人员。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取消招聘资格。

  (三)面谈。进入面谈范围的人员,本人携带报名时全部证件、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一份、两张1寸照片进行现场初步审核。面谈结束后,根据面谈情况研究确定意向性人选。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背景调查。对确定的意向性人选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背景调查。

  (五)薪酬谈判。与拟聘任人选进行薪酬谈判,确定业绩考核及薪酬标准总体框架。

  (六)组织体检。对确定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影响任职的不予聘用。

  (七)会议研究。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履行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后,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管理方式及薪酬

  (一)实行职业经理人制。采用聘任制契约化管理,由企业董事会与选聘的总经理签订《聘用合同书》、《年度、任期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和《劳动合同书》等,明确聘任岗位、聘任期限、目标任务、工作权限、劳动报酬、激励约束、解聘退出等各项权利、责任和义务。聘任期限每届为3年,初次聘任的总经理,设立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鄂州市市属企业领导人员保留原身份)。

  (二)聘期期满后续管理。任期届满经考核合格可按规定续聘,考核不合格解聘;

  (三)薪酬待遇。实行年薪制,年薪70-100万元(税前)。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工作人员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应聘者信息及提交的材料严格保密。

  (三)对符合职位要求并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在报名截止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其参加初审,对未通过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

  (四)本次选聘活动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五)咨询电话:027-60661116,027-60661115。

  (六)本公告由鄂州市城控集团、昌达集团经理层成员市场化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鄂州市城控集团、昌达集团经理层成员

  市场化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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