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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履行“四责” 推动国有企业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日期:2020-10-16
 
          (鄂州日报10月16日理论专刊)

     2019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为抓好新时代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国有企业党组织应以贯彻落实《条例》为抓手,切实履行好“四责”,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新时代搞好国有企业、发展壮大国有经济提供坚强保证。

  牢牢把握“根”和“魂”,履行把关定向之责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性,指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我们要统筹处理好四个关系,推进《条例》落实落地。

  处理好把方向与治理结构决策的关系。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发挥领导作用,做到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要厘清党委(党组)和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前置研究讨论不能代替其他公司治理主体决策,既要把好方向又不包办代替,既不能缺位失位也不能越位错位。在顶层设计上持续抓好国有独资、全资和控股企业章程修订工作,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国企贯彻执行;在决策程序上加大对国企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的指导力度,进一步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在深化改革上进一步推动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促进企业稳健发展。

  处理好党建与经营同频共振的关系。党建工作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业务工作相辅相成,这是做好党建工作的重要遵循。要彻底摒弃“党建工作虚、业务工作实”等错误认识,强化国企的政治属性,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立“党建做实了就是生产力,做强了就是竞争力,做细了就是凝聚力”的共识,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处理好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的关系。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基层党组织必须完成的“硬动作”“硬指标”,在扎实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充分发挥支部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开展相应载体活动,解决好实际问题,使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有机结合。

  处理好传统办法与信息化手段的关系。要结合企业特点,既运用信息化手段,搭建网络化平台,积极探索“党建+”模式,不断增强党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召力,也不能放弃谈心、走访慰问等有温度、有感情的传统方法。

  牢牢把握“严”和“实”,履行推动落实之责

  优化组织体系,让战斗堡垒“强”起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建设,健全全面覆盖、运行顺畅的基层党组织体系,把党员干部动员起来,把群众组织起来,把各方力量凝聚起来。强化国企党组织班子建设,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调优班子成员,完善工作职责。大力创建基层组织党建工作特色品牌,要通过创新途径和方式,打造富有企业特色、具有时代特点的国企党建工作品牌,促进党建工作和生产经营、改革发展深度融合。

  强化队伍建设,让党员职工活力“提”起来。要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党员干部职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头脑,引领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企业文化建设,传承弘扬国有企业优良传统和作风,培育家国情怀,增强应对挑战的斗志,提升产业兴国、实业报国的精气神。要强化典型示范引领,持续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队创建活动,打造一支关键时刻听指挥、拉得出,危急关头冲得上、打得赢的党员队伍。健全完善党内关爱帮扶制度,组织开展“暖心行动”,走访慰问老党员、困难党员。

  发挥“党性熔炉”作用,让组织生活“活”起来。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确保各支部组织生活严肃认真、常态长效。以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聚焦查摆问题,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锐利思想武器,使党员主动揭短亮丑、红脸出汗,发挥组织生活纯洁思想、锤炼党性、发现并解决问题的“大熔炉”作用。

  推进“党建+”融合,让发展质量“优”起来。要把党建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始终放在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上,努力把党建工作成效转化为企业发展优势。要聚焦市委“三城一化”建设,充分发挥党的组织力,动员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创新突破、合力攻坚。扎实开展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与社区“双联共建”活动,鼓励党员到社区为群众服务,以实际行动助力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坚持正风肃纪,让组织形象“亮”起来。坚持教育为先,加强警示教育、法纪教育、家风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道德修养。坚持挺纪在前,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发现和解决力度,管出干部职工守底线、知敬畏的定力。巩固并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成果,持续开展作风建设三年行动,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牢牢把握“常”和“长”,履行日常监管之责

  健全责任落实机制。明确上级党组织履行领导和监督责任,企业党组(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能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形成主体明晰、责任明确、有机衔接的党建工作责任制。

  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用好“党建工作日常调度”“问题整改督查”等督导机制,制定党建标准化“三单一表”,即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推进进度表,明确具体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限,推进工作落实。加大出资企业党的建设分层分类指导力度,针对不同类型、层级企业情况,“一企一策”精准指导,不搞“一刀切”“一锅炖”。

  健全考评问责机制。强化和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风向标”作用,科学建立考核评价体系,让党建考核管理真正成为“硬杠杠”。抓实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用考核倒逼责任落实。明确问责情形,严格责任追究,推动问责常态化。强化督查督导,推进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有效根治。

  健全典型示范机制。结合实际,立足岗位,开展”亮身份、亮承诺、亮形象“等活动,坚持试点探路、典型引路、经验开路,培育选树群众信服、组织公认的典型,发挥“一名党员一面旗帜”的作用,采取现场观摩、座谈交流、集中演示等方式推广先进经验。

  健全工作保障机制。落实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确保党组织有机构管事、有人干事、有经费办事。

  牢牢把握“标”和“表”,履行以上率下之责

  国企党组织书记及班子成员必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充分发挥示范表率和引领带动作用。

  强化党性锤炼,做到“政治硬”。要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破除与新时代、新要求、新形势、新使命不相适应的思维定势、工作惯性和路径依赖,在践行新发展理念上发挥表率作用。

  注重能力提升,做到“本领硬”。要加强对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的培训,解决有热情没招数、想干不会干等问题。党组织班子成员要带头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能力淬炼,在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中实践历练,有效提高改革发展的适应力、领导力。

  积极主动作为,做到“肩膀硬”。要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坚持党建带群建,推动群团组织团结动员职工群众,围绕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建功立业。

  坚持严格自律,做到“作风硬”。党委班子成员、企业党组织书记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带头讲党课,带头深入一线调研、督导工作,带头开展谈心谈话,带头履行民主集中制。要敢于和自我作斗争,严于律己、廉洁奉公。

  (作者:市国资委党委书记 缪元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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