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时间:2024年3月3日
主要诉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应该怎么领取?
答复时间:2024年3月4日
答复意见:国有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落实工作系卫健委牵头,企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人社局、国资委、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协同配合的工作。符合奖励条件的国有企业退休职工向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湖北省国有、集体企业落实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申请审批表》,然后由企业主管部门、街道办、劳动保险部门盖章后,将审批表和相关资料交企业主管部门,由企业主管部门统一提交给国资委审核盖章,之后再由企业主管部门送卫健委审核。除特殊情况外,国资委原则上不对个人盖章。
答复单位:鄂州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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