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鄂州市政府国资委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信息来源:市国资委 日期:2023-02-06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府国资委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真抓实干、埋头苦干,以企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着力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收官,全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得到全面深化,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完成情况 

  截至11月底,市属国有企业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46163万元,同比增长1.4%;实现营业收入50246万元,同比下降3.4%;累计实现利润总额-3887万元,同比下降2.75%(去除市交投公司上年同期政府补助影响金额);累计上交税费21842万元(含市城投公司18699万元),同比增加184.8%。市属出资企业资产总额4689580万元,同比增长18.5%;负债总额2720975万元,同比增长15.7%;所有者权益总额1968605万元,同比增长22.7%。 

  (一)国资国企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一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和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国资国企各级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220余场次。二是坚持加强国有企业基层党建工作。全面完成二级及以下独立法人企业“党建入章”工作,开展市属企业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落实党组织班子成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印发了《鄂州市国资国企系统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 《市属出资企业2022年党建任务指导书》《市属出资企业党建考核办法》。制定《企业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清单》《市属国有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指导文本》《市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修订指引》。三是推进“党建+”深度融合生产经营。指导市金安公司创建“党建+安全”、市城控公司创新“党建+物业”智慧社区等品牌。金安公司“党建+安全”经验做法在全市基层党建会上受到推介。四是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持续开展作风建设“三问三治三提升”和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组织国资国企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疫情防控、乡村振兴、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等活动深入企业、社区(村)开展调研56次,收集重点难点问题29个,为员工、群众办实事230多件,持续获得群众满意度。五是加强“清廉国企”“清廉机关”建设。持续推动从严管党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紧盯关键岗位和重点项目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监督,提醒谈话40余人次、通报批评7人,纪律处分5人。开展清廉国企建设专项督查5次,省委巡视反馈市属企业问题5个,全部督促整改销号。 

  (二)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推进。一是深入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收官。开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百日攻坚提升行动”,对标对表《市州推进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整改提升事项清单》,点对点指导市属出资企业补齐短板、质量提升、成效巩固、特色亮点,确保年底前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二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强董事会建设落实董事会职权,按照应建尽建、配齐配强的要求,全面配齐国有企业董事会,建立了外部董事库印发了《鄂州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董事会规范运作办法(试行)》(鄂州国资文〔2022〕21)《鄂州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董事会及董事考核评价办法(试行)》(鄂州国资文〔2022〕22)《鄂州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鄂州国资文〔2022〕23)《鄂州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外部董事履职指南》(鄂州国资文〔2022〕24)等文件。印发《关于指导市属出资企业开展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通知》,指导企业制定本企业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方案及授权清单,保障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三是积极推进城控集团、昌达集团市场化改革。探索职业经理人机制,市场化选聘集团公司经理层成员。完成10家市属独资出资企业和鄂州临空集团、武汉光谷联交所鄂州产权交易公司等2家参股企业国有股权划转,支持两家集团公司做大做强。 

  (三)国资监管职能加快转变。一是加快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制定了《市政府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2年版)》,明确授权放权事项21项。积极推进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以信息化助力国资监管方式转变和履职能力提升。修订《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出台《关于经理层年薪基数确定方式及标准的通知》,市属各级出资企业全面实现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二是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签订了《国有三山湖水面资产移交协议》,发布《收回武四湖国有水面使用权的通告》,妥善推进国有三山湖、武四湖水面资产等自然资源注入市昌达集团。积极协调市教育局将教育后勤资源资产移交市昌达集团。三是规范做好国有产权转让和国有资本收缴。对市金安公司等市出资企业共个7资产评估项目进行了审核备案,评估价值263.94万元。收缴市属国有企业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156万元,安排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444万元。四是持续开展国资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6次,下达整改通知书13份,督促市水务集团、演艺公司、金安公司等重点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并整改隐患51处,国资系统全年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围绕大局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一是央(省)地合作持续加强。积极参加第七届湖北省与中央企业项目对接洽谈会,会上鄂州市与葛洲坝集团、中铁集团、中建三局、中国城乡集团等央企签约4个合作项目,合同金额487亿元,位列全省各地市州第4名。主动谋划“中央企业鄂州行”活动,邀请14家中央企业的近50名高管齐聚我市考察调研,共商合作、共谋发展。二是招商引资持续发力。积极“走出去、请进来”,充分发挥国资国企以商招商的特色优势,先后与中国电建集团、中国一冶集团、湖北产融资本、经纬中耀控股集团、开元集团、上海英佛曼公司、广东韩电集团及快货运等企业,商谈合作事宜,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储备优质项目,促成1项签约项目,项目投资5亿元。三是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部署。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纾困解困,截止2022年11月底,累计减免户数达到到354户,累计减免金额达到339.44万元。建立健全国资系统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不定期开展“清欠”工作“回头看”和“再梳理、再调查”工作,确保国资系统清理拖欠工作完成100%。 

  二、2023年工作计划 

  市政府国资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围绕深入实施新时代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工作,推动我市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一)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一是聚力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组织开展国资国企系统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掀起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二是强化国企党建引领。全面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提高党建考核指标在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中的比值。大力加强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深度融合。三是实施人才强企工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对标国有企业领导人员20字标准,培育讲政治、懂资本、能创新、善经营的企业家队伍。重视国有企业人力资源建设,力培养专业人才队伍,加大高端人才的引进力度。四是深化“三问三治三提升”作风建设。持续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确保活动成效经得起群众和实践的检验。五是在全面从严治党上下功夫。深入推进清廉国企”“清廉机关”建设,强化对关键岗位、关键领域、关键事项的监督管理,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二)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一是高位谋划国有企业改革五年行动计划。积极对接,围绕省属企业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提前谋划市属企业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二是做大做强市属国有集团公司。推进市政集团等公司的划转整合工作,组建城控工程咨询集团。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争取取得矿山开采特许经营权和中心城区路内路外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公共载体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加油站、加气站、充电桩等资源,支持市城控集团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以花湖机场运营为主要支撑点,谋划符合空港经济发展特点的产业园,探索市区合作开发产业项目,以“基金+产业+招商”模式,助推市昌达集团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向基础性、公共性、资源性等民生保障领域产业集中,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产业、乡村振兴产业和头部经济投资发展,增强国有经济整体功能和效益。支持市城控集团与国电投开展绿电交通、分布式屋顶光伏和综合智慧能源等领域展开全面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做大做实市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并加强与银行、险资、央企、国企等社会资本对接,扩大我市产业发展基金规模。 

  (三)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监管。一是配齐配强董事会。进一步规范市出资企业外部董事设置,确保有条件的企业全面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同时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外部董事队伍建设二是完善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指导市出资企业落实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考核兑现,高质量开展全员绩效考核,加快健全按业绩贡献决定薪酬的分配体系三是推动国有资产监管提质增效。加强监管数字化和信息化建设,搭建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做好国有产权登记和分类管理工作,不断夯实产权管理的基础工作,按照“应登尽登、应登即登、登则登准”的原则,充分发挥产权登记的功能和作用。进一步规范资产评估及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加大产权交易监管,坚持按照市场化运作的要求,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做好央企合作及招商引资工作。继续加强与中央企业的沟通联系,利用央地合作在线平台,积极争取央企合作项目,全力完成省央企合作办下达全年目标任务。以江浙沪地区为重点,开展外出招商活动,寻找贴合鄂州“两区一枢纽”建设的有效项目信息,及时跟进有意向的招商引资项目,加大洽谈力度,争取完成签约。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207000014 鄂ICP备05017375号
主办单位:鄂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鄂州市滨湖西路129号
联系人:马迪 联系电话:(027)60661101
版权所有 鄂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点击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