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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国资委关于2022年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的政策解读

解读单位: 鄂州市国资委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01日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来源: 鄂州市国资委 关联政策: 477499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国有企业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政策,现对《市政府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工作的通知》(鄂州国资文〔2022〕9号)作如下解读。

  一、实施主体

  市属国有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包括国有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

  二、减免对象

  减免对象为承租实施主体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关于服务业行业分类标准,参考《国家统计局关于修订<三次产业划分规定(2012)>的通知》(国统设管函〔2018〕74号)(原则上第三产业均可视为服务业);关于小微企业界定,参考《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的“小微企业名录查询”模块或《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个体工商户界定,参考《个体工商户条例》。

  三、减免标准

  2022年被列入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参照国家行政区划标准)内的,减免6个月租金,四季度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要通过当年退租等方式足额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

  四、时间要求

  普遍减免3个月租金工作要在6月30日前完成,补充减免3个月租金工作要在列为中高风险区后今年年底前完成。

  五、减免流程

  按照摸底、告知、受理、审批、减免、统计、备案的流程办理。国有企业各环节具体办理方式、责任主体、办理时限等根据企业实施方案确定。

  六、工作纪律

  严禁借机随意扩大房租减免范围、输送不当利益、暗箱操作等行为。对于违法违规操作,造成不良影响和国有资产流失的,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解读联系人:湛少雄

  联系电话:027-6066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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