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单位: | 鄂州市国资委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4年10月23日 |
解读方式: | 图文方式 | 来源: | 鄂州市国资委 | 关联政策: | 665043 |
为规范市属出资企业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促进市属企业建立健全重大经营风险管控机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经营风险,根据改革提升深化行动要求,制定本规则 (以下简称《工作规则》)。
二、目标任务
《工作规则》的制定是落实我市国企改革提升深化行动的重要支撑性举措,有效补充完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关键环节,本规则的直接目标是建立健全所出资企业重大经营风险管控机制,最终目标是为所出资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工作进展
2024年10月21日,鄂州市政府国资委印发《市属出资企业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规则》(鄂州国资文〔2024〕30号)。
四、范围期限
《工作规则》适用范围为市政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或监管职责的企业,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实施。
五、主要内容
《工作规则》共十八条,主要对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的工作职责、报告范围、报送流程、纪律要求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一是明确工作职责,企业是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二是明晰报告范围,从影响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情况、预计损失金额以及内外部环境发生特别重大变化、严重违法违规等情形明确应报送的范围。三是规范报送流程,分为首报、续报和终报三种形式,对报告时限和报告内容予以规范。四是严肃工作纪律,明确对严重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敷衍应付,以及应对处置不力等四种情形的处置形式,进一步严肃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工作纪律。
六、关键词诠释
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已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资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各类生产经营管理风险事件。
七、联系科室及联系电话
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科:027-60661103。
解读联系人: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科
联系方式:027-6066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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