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鄂州市国有资产办公室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基本情况
编制数12人;财政供养数12名,在职12名。
(二)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国有资产管理营运的具体政策和规章制度,并对全市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依法处罚违规行为。
2、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全市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的改革和发展;拟定和执行全市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有关政策、制度和办法;调查研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重大问题以及国有资本金的分布状况;研究提出市级国有资本金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方案;收缴和管理市级国有资产产权收益和产权转让收入。
3、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定考核标准;通过稽核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审核市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投资计划、产权收益运用计划、年度预决算报告以及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重大决策,提请市国资委审查批准;研究制订国有资产经营的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市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营运业绩;受市国资委的委托,向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和部分大中型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选派财务总监、委派监事。
4、组织实施市级国有(集体)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产权划转及产权转让;审查批准资产处置方案;监督管理有国有资产(集体)资产产权交易;负责国有(集体)资产产权纠纷调处。
5、草拟评估行业管理的法规,制定评估行业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评估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执业情况,指导和监督评估行业协会工作;组织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注册及后续教育培训;组织开展资产评估机构及注册资产评估师年度检查;负责市级国有资产(集体)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
6、负责收集和发布国有(集体)资产产权转让信息,为全市各级国有(集体)资产产权的转让提供信息服务。
7、调查研究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8、贯彻国有(集体)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清产的方针政策,制订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市级国有(集体)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清产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主要工作目标
1、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明确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的职责;
2、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国有企事业单位改革;
3、适时组建产权交易中心,规范产权交易行为;
4、进一步加强资产评估市场管理,完善行业自律管理体系;
5、强化国有产权转让收益管理;
6、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二、2015年部门预算指标
(一)预算收入总指标129.74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财政拨款129.7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29.74万元。
(二)支出总预算129.74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基本支出95.22万元。
2、项目支出34.52万元。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207000014 鄂ICP备05017375号 主办单位:鄂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鄂州市滨湖西路129号 联系人:马迪 联系电话:(027)60661101 版权所有 鄂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点击总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