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6年工作总结
(一)抓改革,各项改革取得新成绩
1、新一轮国企改革逐步深入
一是指导新一轮国企改革的文件已经出台。根据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最新出台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文件精神,我们报请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意见》(鄂州办发〔2016〕35号);10月份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座谈会,对下一段国企改革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
二是国有企业调整重组迈出新的步伐。整合市城建系统功能相近企业组建鄂州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作基本完成,4月26日新公司正式挂牌;整合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市新市民有限公司等企业组建市公交集团的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三是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取得新的成效。市昌达公司向新区合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0500万元,合资公司在建项目累计投资总规模达167.3亿元;同时还出资2.58亿元与客商签订了10个科技创新产业化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其中以股权投资13440.88万元、债权投资12358.12万元。市交投公司完成黄石铁山至鄂州东沟一级公路PPP项目累计投资0.85亿元。
同时,市昌达公司和市城投公司积极着手投入湖北鄂州航空都市区建设,其中市昌达公司正在抓紧筹备与省交投集团、机场集团(联合出资12亿元代表湖北方,出资比例l:6:3,省交投集团为湖北方股东代表,分配鄂州一个董事名额)、顺丰集团及顺丰集团商定的第三方共同组建顺丰建设集团公司;市城投公司也在积极准备参与顺丰机场拆迁建设等工作。
四是企业有效激励约束的分配机制正在形成。出台了《市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试行办法》,开展了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按照中央和省文件精神,在我市已颁行的相关文件基础上,市人社局、市国资委一起起草了新的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改革文件,目前该文即将由市委、市政府颁发实施;选取了市交投公司、市水务集团、市金安守押公司等三家市属企业试行企业领导人员年薪制改革,与这三家企业负责人签订了“2016年经营业绩责任书”,下达了工资总额控制数,具体考核工作即将展开。
五是现代企业制度、企业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得到加强。组织完成了4家市属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整和完善,按照企业党委(党组)成员与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管人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机制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委派。组织28家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赴浙江大学参加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与创新发展培训”,举办了《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学习培训会。理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取得实质性进展,已报经市委批准同意将市属出资企业党组织关系划转至国资委管理。
2、上一轮国企改革遗留问题依法依规得到处置
一是国企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补贴核定发放工作有序进行。根据“财企发〔2015〕85号”文件精神,在完成2014年度、2015年度全市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补贴的核查、会审和发放工作的同时,申请到位2016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95万元,相关补贴发放的审核、测算工作正在进行之中,近期可发放到位。
二是原鄂城水泥公司破产终结后遗留工作已移交属地和归口管理。按照属地和归口管理的原则,组织完成了该公司破产终结后遗留问题的移交和向接管单位拨付解决遗留问题所需资金的工作。
三是改制企业职工享受相关政策待遇工作继续得到落实。与相关部门一道,对138家企业851名退休人员领取独生子女生育奖励、3家企业7名承诺退休人员享受职工医疗保险进行了资格审查和认定;为原市经联物资公司、鄂城水泥有限公司等138户职工完善100%房屋产权、454户职工办理房产证提供了快捷服务。
四是信访维稳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先后出台了《2016年度委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安排》、《市国资委信访维稳应急预案》等信访制度,妥善处理了鄂钢职教幼教上访等各类群众信访事项。今年我委共收到信访事项11件,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件件得解决。
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改革持续推进
(1)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归集变性过户工作进入收尾阶段。党群社团单位资产归集变性过户收尾工作进展较快,剩余16家单位、24宗土地归集变性过户工作已经完成,共变性土地面积92947.22㎡,市场预估值2.5亿元;市国土系统、市地税征管信息中心、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省“垂管”、“双管”单位资产的归集工作已经完成,共归集土地、房产市场预估值共计2.73亿元。
(2)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市直文体旅游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和运营改革工作有序推进。目前葛店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归集变性和过户给区级资产经营公司的工作已经完成;鄂城区初步完成了区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调查工作;华容区、梁子湖区改革实施方案即将出台;市委宣传部也已起草完成《国有文化体育资产及资源市场化运营改革方案》初稿。
(3)资产运营工作力度加大。市城投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融资61.46亿元,市昌达公司通过多种方式投融资9.35亿元,市交投公司融资2.69亿元;市工贸公司发放小额担保贷款8000万元,扶持创业项目1001个,带动3803人就业。
(4)办公用房管理制度改革取得新的进展。利用超标腾退房屋完成了对18家单位办公用房的调剂,通过市场化运作出租超标腾退房屋面积39093㎡,实现房屋租金收入5651万元,其中对外出租房屋租金收入651万元。
(二)抓发展,立足发展落实新举措
1、收回国有水面、土地的主要工作基本完成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收回租赁国有水面、土地使用权的协调和谈判。经过近几年的不懈努力,尤其是今年我们组织专班对武昌鱼股份公司租用我市国有水面、土地和租金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核实,并就终止其租赁国有水面、土地和租赁该公司水面使用权问题与其进行了多轮谈判,目前这项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这项工作助推了我市航空都市区建设,同时也为我市湖泊水系综合整治提供了必要条件。
2、做大做强出资企业取得新的成果
围绕做大做强出资企业,将5000万元资金注入建设集团所属市政工程公司,帮助市交投公司将四宗国有土地评估后注入所属路桥公司,将城东、城西绿化管养站两宗土地资产划转到市绿化服务公司,将市交投公司持有的市五丈港港务公司49%股权作为鄂州市国资委出资划拨到武汉港航发展集团公司,壮大了相关企业的规模和实力。
3、服务市域企业上市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在支持出资企业做大做强的同时,我们还十分注重充分发挥国资部门的职能作用,全力支持和服务市域内各类企业上市工作。对富升锻压公司、华威科智公司、兴欣建材公司等企业申请上市过程中需要我委支持和协调的事项,我们第一时间办理,第一时间协调服务到位,为这三家企业在“新三板”成功上市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4、央(省)企对接合作工作积极主动。
今年以来,我委以航空物流产业项目建设为契机,精心策划、主动出击、密集拜访各大央企高层,积极开展对接合作,促成了一批项目或达成合作意向、或正式签约和落地。其中,南山集团与葛店开发区签订了总投资70亿元的葛店地铁南站项目,中国铁塔总公司湖北分公司与我市签订了总投资2.4亿元的“智慧鄂州”信息基础设施项目。全年完成央企对接合作新签约项目投资总额72.4亿元,已签约项目到位资金32亿元,分别占省央企合作办下达我市2016年目标任务的150.8%和106.7%。
与此同时,我们紧跟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坚持市校合作与央企合作两手抓,积极做好推进市校合作的协调服务工作。在包括市央企合作办在内的各级各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葛店开发区与武汉大学园林生态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武大园林生态工程中心项目,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签订了中地大WORD科创咖啡项目;华中科技大学与我市签订了市校战略合作协议,并在梧桐湖新区组建了华中科技大学鄂州工业研究院;华中师范大学与我市签订了鄂州校区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全面启动了华中师范大学梁子湖新校区建设。
(三)抓监管,监管能力又有新提高
1、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逐步完善
起草上报了《市国资委党委关于接转市政府出资企业党组织关系的请示》,多次向市委组织部汇报9家市属企业党建工作归口管理事宜;同时起草上报了《关于设立国有企业监事会的请示》,积极与市编办进行了汇报协商。目前这两项工作均在进行之中。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稳步推进
协同市财政局督促市属出资企业上报了财务报表、上缴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2016年国有资产经营收入6215万元已上缴入库。
3、资产评估和产权转让等工作得到加强
全年共对10家市属国有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进行了核准或备案,公开发布了4家单位的产权转让信息并成功组织了拍卖活动,核销了3家单位资产坏帐损失。市产权交易所开展国有资产产权交易3宗,成交额1213.87万元;拍卖公车462辆,成交额1698.44万元,增值735.05万元,增值率达76.31%。
4、产权登记工作进一步规范
全年共对19家市属国有企业开展了产权管理检查和登记工作,合计登记注册资本217049.38万元,做到了应登尽登,不留死角,登记的信息真实准确。
(四)抓党建,机关建设展现新气象
1、“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推进。研究制定了委机关和市属国有企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制作了学习园地、工作实绩展示栏、党务政务公开栏等学习载体,采取抄写党章党规、讲党课、周四学习日、支部主题党日、参加知识竞赛和现场体验领学、网络平台辅学、典型教育引学等方式,积极开展全方位的学习教育,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2、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委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班子成员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源头预防治理腐败体系建设等得到加强。
在抓好中心工作的同时,精准扶贫工作深入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得到加强,法治建设、平安创建、安全生产等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2017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州办发〔2016〕35号)文件,切实抓好全市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工作。
1、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督促国有独资企业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使公司制股份制成为国有企业的主要组织形态。
2、推进企业股权多元化和调整重组。重点做好组建公交集团、粮油购销储备集团、旅游发展投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安泰天然气公司的综合协调工作。
3、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抓住我市航空都市区建设的机遇,鼓励和引导市属出资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上向与我市合资合作的央、省企学习、看齐,推进治理结构规范化。
4、开展所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在积极配合市委组织部对出资企业领导人员实行履职尽责考核评价的同时,修订并出台《鄂州市市属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应的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对具备实行年薪制条件的市属出资企业实行薪酬管理改革。
5、大力推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继续执行《市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实施意见》,加强国有资本收益监缴。
6、进一步深化国资监管体制改革。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加大党政机关所办企业脱钩改制力度,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做好设立国有企业监事会的相关工作。
7、加强市属出资企业党建工作。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对市属国有企业认真履行管资本、管党建的双重责任。配合市委组织部完成市属出资企业党建归口管理的交接工作,推动企业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进一步深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改革。继续推进下放管理的原“垂管”、“双管”单位国有资产归集变性过户工作;督促和协调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文体旅游类国有资产的归集、变性,协助推进设立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引导基金;按照市域全覆盖的要求,继续推进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改革。
(三)抓紧完成收回武昌鱼股份公司租赁我市国有湖泊水面及土地使用权的工作。通过完成这项工作,一方面推进我市湖泊水系综合整治;另一方面,掌控顺丰机场建设所涉花马湖国有水面划线权,降低项目建设成本。
(四)着力做大做强市属投融资平台和骨干企业。将收回的国有湖泊、水面、土地等资产注入市昌达公司,利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改革“非转经”资产、城市污水管网资产等扩充市农发投公司、交投公司、建设集团、水务集团注册资本。
(五)进一步抓好央(省)企对接合作和招商引资工作。切实做好央(省)企对接合作项目的跟踪服务管理,实现项目落地、开工、投产的无缝对接;积极参与组建顺丰机场项目建设公司的相关工作。(2017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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