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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日期:2020-02-10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及人员构成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级国有资产,加强市级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2、承担监管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并组织年度和任期的业绩考核,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3、推动全市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调整;指导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全市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负责组织实施与中省企业的对接合作工作;承担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

5、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工作,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报市财政局汇总,并负责执行。

7、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8、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拟订地方性有关管理制度;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依法对市以下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9、负责做好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纪检监察、群团工作。

10、负责管理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

11、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12、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及人员构成

委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监督考核科、改革发展科、产权管理科。编制数14名,含行政编制12名,事业编制2名。实有在职14人,退休4人。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鄂州市国资委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完善市属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积极推动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全力推进全市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放活企业、管好资本,统筹做好稳增长、优结构、促改革、强监管、防风险、抓党建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市属国有经济的支撑带动作用,在推进国资国企发展上迈出新步伐。

(一)进一步加快市城投公司、昌达公司市场化转型工作。整合市级国有企业,组建鄂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鄂州市昌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形成“国资委—控股公司(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企业”三层架构。通过完成市城投公司、昌达公司市场化转型工作,做优国有资产布局,解决市属国有企业管理效率低下、市场竞争力弱的问题,增强国有企业去杠杆、抗风险、增效益的能力。

(二)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以董事会制度建设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研究国有企业股份制改制、合并重组等方案。坚持政(事)企分开、政(事)资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改革方向,加快推进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三)进一步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稳妥有序的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实施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市属国企引进战略投资者,鼓励非国有资本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灵活确定国有资本持股比例,参与除承担国家政策性职能企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外的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以及企业经营管理。支持国有资本入股非国有企业,鼓励国有企业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重组等方式与非国有企业融合发展。

(四)进一步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根据市城投、昌达公司市场化转型整合重组情况,督促新组建的集团公司及时修订完善公司章程,巩固“党建入章”工作成果。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责任,确保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高标准、严筛选、精培育”要求,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内涵丰富、亮点突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党建品牌。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23.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3.54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82.39万元,主要原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国有资金监管费用增加。

(二)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23.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54万元,项目支出7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82.39万元,主要原因人员费用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23.54万元,其中:当年预算323.54万元;上年结转0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49.54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05.0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05.0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2.公用经费44.52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74万元。主要安排为:

127万元,主要用于国有资本管理及合作专项经费。

2. 47万元,主要用于国企改革专项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4.2万元,与2019年预算减少2.0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0.2万元,与2019年预算减少了0.02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与2019年预算减少了2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与2019年预算减少了2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44.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0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24万元。包括:

1.货物类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油维护、办公耗材及印刷费用等支出。

2.服务类20万元。主要用于财务监督审计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鄂州市国资委共有固定资产合计161.94万元,其中:房屋面积200平方米,87.75万;汽车1台,22.3万;通用设备(包括专用仪器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64套,52.16.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23.54万元。市国资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考评指标主要包括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及履职效益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是强化财务规范化管理,强化财务约束,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的监管。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单位基本支出中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单位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三)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204类):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221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十)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一)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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