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国资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省考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深化法治国资、平安国资建设,严格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委法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
一、加强统筹部署,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持续加强国资国企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按照《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通知》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2020年工作要点要求,立足国资监管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法治建设领导机制进一步健全。根据委分工调整,及时对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落实了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负具体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承担分管工作责任;制定2020年市国资委普法责任清单,对照“七五”普法责任任务进行分解,细化了年度普法工作各项内容,明确了各项工作的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责任人。深入研究谋划国资国企法治建设年度工作任务,纳入《市国资委2020年工作要点》,确保法治建设与其他重点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督促。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论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委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带头学习,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其作为根本遵循,统筹推动国资系统法治建设。委党委会先后专题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加强国资国企法治建设作出安排部署,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全面依法治市建设的实际成效;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等党内法规精神,并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委党委明确要求全委党员干部深刻学习领会依法治国、依规治党重要内容,不断推进国资国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中共鄂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转发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发动国资国企党员干部下沉社区(村),协同社区(村)开展入户排查、小区封控、收治隔离、巡逻劝返、服务群众等工作。开展各类疫情防控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张贴通令、告示、宣传标语等4100余份,树立固定警示牌200多个,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转发疫情防控信息50余条,及时宣讲疫情防控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引导群众自觉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督导整改防疫管控隐患37起,入户宣传摸排1054户,重点帮扶特殊家庭87户,与社区(村)干部同心协力筑起一道道坚固的生命安全“防疫墙”。
二、依法行权履职,推进法治建设取得实效
(一)以管资本为主职能转变扎实推进。准确把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定位,调整完善国资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把推进市国资系统监管清单制度与依法行政紧密结合,以更好地寓法治于监管之中。修订完善《市国资委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明确监管职责边界和监管重点,监管事项由32项精简为23项,规范了履职内容和履职方式,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边界和监管重点,建立科学高效的法治监管工作机制,实现国资监管的全面化、标准化、精细化、法治化。
(二)国有企业党组织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落实“两个一以贯之”要求,督促企业制定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的事项清单,持续推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深度融合。明确企业党组织、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等治理主体权责边界。继续推动企业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写入章程,筑牢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实现党建入章全覆盖。
(三)国资监管政策法规工作稳步推进。依法完善国资监管系列重要制度,修订《鄂州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制定《鄂州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市出资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制度》,突出监督重点,强化事中、事后监督,加大对企业关键岗位和核心业务、改革重点领域、国有资本运营重要环节的监督,形成国资监督工作闭环,提高监管效能。扎实开展委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面梳理监管职能和规章制度的党委文件,对现行23件具有规范性质的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废止8件不适应国企改革发展的文件。对保留继续适用的文件予以公布,保证依法监管工作的“有法可依,有据可查”,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提供制度保障。
(四)国资系统法律风险有效防范。历史遗留问题依法妥善处置,提请市政府研究原地税大楼的处置方案,依法开展对该资产进行调规、变性、处置工作;依法参与湖北金祥置业、湖北昊河置业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案的应诉工作,两案均以二审终审胜诉终结;依法解除对气门挺杆厂破产清算组门面房的占有行为,严格按照《破产法》的规定有序申请债权,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在全省率先完成中央、省交办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工作,与14家驻鄂州的中、省企业签订社区管理移交协议34份,人事档案移交协议20份;属地政府接收退休人员20000人,基层党组织接收退休党员3715人,档案管理部门接收人事档案22913份,完成接收任务100%,做到了零障碍、零信访、零事故、零案件。
(五)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营造。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部署的重要举措,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城一化”建设等重大发展战略和产业发展布局,坚持落实“放管服”要求,不断提升营商环境建设水平。指导市城投公司谋划产业发展、扩大经营范围,依法化解存量债务6.99亿元;开展债务及经营效益现状、投资入股绩效评估调研,开展出租、出借、闲置资产全面清理和资产情况分析工作,向各出资企业下达风险提示函6份;扎实做好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工作,清查12个项目欠付工程款2494.31万元,督促企业加快完成结算审计和还款计划制定,确保质保期满项目账款支付;积极参与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家作用,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
(六)“六稳”“六保”工作扎实开展。成立企业开复工专班,委领导牵头负责,带领有关科室全部深入到企业一线,“一企一策”分类指导,持续调研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20余次,制定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措施,出台《关于激励市属国有企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明确市出资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若干支持政策的通知》等政策文件4份,市出资企业对符合减免条件的123家商户,减免租金287.62万元。
(七)新冠疫情“综合症”积极排查化解。市国资委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后社会稳定工作,认真深入排查本系统涉及的受疫情影响不稳定因素,畅通渠道,掌握情况,明确责任,强化督查,务求实效,防微杜渐,做好预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清除不良苗头,统筹做好疫后矛盾纠结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和多元化解工作。共协调处理了群众信访、上访事件24起,化解成功24起,化解成功率达到100%,涉及“三供一业”施工改造问题、职教幼教补贴发放问题、产权管理资产评估问题等,未出现越级上访、群体上访等情况。
(八)国资系统学法普法活动积极开展。制定2020年市国资委普法责任清单,细化年度普法内容,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积极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国际档案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宣主题传教育活动,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提高全民法制素质。4月15日,紧扣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和宣传重点,在国资委网站上设置学习专题,在微信公众号上更新国家安全教育内容。向各出资企业下发了《关于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市城投公司、市金安守押公司等出资企业按照活动开展要求,认真开展了国家安全教育活动。6月9日,利用委微信公众号进行“国际档案日”主题宣传,制作了“健全扶贫档案,助力全面脱贫”、“增强法治意识,保护档案信息”条幅,在委结对帮扶村普及档案法律法规知识。8月13日,邀请委常年法律顾问湖北思普润律师事务王庆律作国资监管暨国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培训,委全体干部职工、市属出资企业班子成员及法务工作人员80多人参加。8月21日,联合花园社区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暨《民法典》法律知识专题宣讲活动,发放法律知识读本、宣传册等300余本。12月3日,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国资委、市金安公司联合开展一二四法治宣传进企业活动。活动现场观看宪法宣传公益片,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并为职工宣讲了宪法和民法典相关内容,发放法治宣传手册90余份。12月4日,
开展了“宪法进机关”、“宪法进网络”、“宪法集中行”系列宪法宣传活动,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认真开展“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自查,认真做好无纸化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工作,形成全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明年的工作思路
当前,国资监管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治建设工作总体还不平衡,国有企业合规管理仍处于起步阶段,国企生产经营法律风险防范存在短板。二是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仍需提升,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还需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仍相对薄弱,机关法律顾问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国有企业法律人员队伍建设和培养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律人才相对匮乏。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紧紧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中心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为推动国资国企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建设意识。牢固树立“法治第一”理念,进一步加强组织、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干部和市属企业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执政能力。落实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制度,全面领导法治建设工作,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办事,切实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健全重大决策机制,落实法律审核工作机制,加强委机关法制宣传教育,提升依法行权履职能力。
(二)强化国资监管,履行出资监管职责。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加大力度开展市出资企业资产现状调查研究,建立资产现状登记台账和国资监管问题清单,建立国有资产价值分析报告制度,形成国有资产产权监管新闭环。加快形成上下联动的监管格局,构建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监督工作闭环体系,以更大力度形成国资监管合力。
(三)完善监管制度,夯实监管法治基础。推动国资委有关改革文件的落地实施,强化信息化、法治化、市场化监管,做好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健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在法治引领下推进改革,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四)加大普法力度,注重法治宣传成效。更加注重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及时组织国资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共同探讨如何落实法律法规执行规定;邀请法律专家、国资相关部门及其他企业开展专题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政策法律问题;继续加强日常普法宣传教育,利用国资委网站、微信群等新媒体方式,增强法治的影响力和穿透力。
(五)开展法治活动,提升法治建设实效。开展建设法治国资主题活动,制定善法治机关、法治企业创建方案,深入推进法律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国资系统学法用法、依法依规监督管理和运营国有资产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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