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委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8年05月03日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鄂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其他情况、主要问题等部分组成。
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13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鄂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gzw.ezhou.gov.cn/)上查阅。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国资委办公室联系(地址:鄂州市滨湖西路129号,邮编:436000,电话:3388652)。
一、总体情况
2017年,我委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落实全国国有企业改革经验交流会会议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认真执行国家、省、市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市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有关情况,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等工作,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对国资监管运营工作的了解和参与程度,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显著。
(一)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是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我委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并完善了信息发布制度、主动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编制了《鄂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信息公开台账,将政务公开落到了实处,进一步强化了机关干部的服务意识,提高了服务质量。
二是注重载体平台建设。我委按照市政府办的要求,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对门户网站上信息公开栏的信息及时更新。同时深入开展委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整改工作,对委门户网站进行拉网式逐条清查,杜绝了网站无法访问、错别字、栏目内容过时、互动回应不及时等问题。开通了“云上鄂州”政务新媒体平台客户端,及时发布政务信息。
三是及时更新公开内容。为体现我委政务公开的公众性、公益性,我委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我委政务公开目录,通过委门户网站信息平台对机构介绍、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财务预决算等内容进行公开并及时更新,极大地增强了我委工作的宣传力度和工作透明度,社会群众都可以通过这个窗口了解、认识国资委,增强国资委的公信度。
四是监督保障落实到位。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一把手”作为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并将政务公开的执行情况和列入科室考评内容,有效保证了政务公开责任人落实。
(二)推进国企运营动态信息公开,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一是做好国资监管信息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公布我市国有企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今年以来就市属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方面出台了相关文件;公布了监管企业生产经营总体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经营业绩总体情况。
二是做好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委机关2017年预算编制和2016年财务决算相关报表。做好“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政府采购信息、国有资产使用、预算管理等重要事项的说明工作。
项 目 |
信息发布数 |
增长率 |
|
2017年 |
2016年 |
||
合 计 |
159 |
101 |
57% |
国资要闻 |
64 |
43 |
49% |
领导讲话 |
9 |
5 |
80% |
省内外国资 |
22 |
16 |
38% |
规范性文件 |
9 |
6 |
50% |
政策法规 |
7 |
4 |
75% |
国资监管 |
5 |
5 |
- |
央企合作 |
1 |
1 |
- |
国企改革 |
11 |
4 |
175% |
国企发展 |
7 |
4 |
75% |
出资企业动态 |
24 |
13 |
85% |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2017年度我委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信息公开的其他情况
2017年度我委没有收取过任何信息公开费用,也无人申请减免相关费用;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计划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拓展。要建立健全新闻发布体系,及时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信息,积极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和网络资源,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
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关系到机关每一个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的特殊性使得信息的时效性和周期性显得特别重要,我委将进一步梳理工作流程,缩短信息公开的更新周期,加强时效性。
三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与出资企业的信息联动不够,有时国资监管信息公开不及时,要加强与出资企业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地、全面地公开企业发展动态,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和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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