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印发《鄂州市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2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2-01855 发文字号: 鄂州国资文〔2022〕20号 发文日期: 2022年05月31日
发文单位: 鄂州市国资委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01日 效力状态: 有效
生效日期: 2022年07月01日 失效日期:
 市出资企业、各区(开发区)国资监管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更好履行出资人职责,规范权责权限,切实增强微观主体活力,结合市属国资国企改革实际,制定了《市政府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2年版)》,现予以印发。 

  请各出资企业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及时报告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市政府国资委将加强跟踪督导,根据授权放权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采取扩大、调整或收回等措施动态调整授权放权事项。各区(开发区)国资机构可参照本通知要求,制定本地区国资监管授权放权清单。 

                                   市政府国资委 

                                 2022年5月31日 

  鄂州市政府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2年版) 

  1.授权市出资企业审批所属各级子企业具体年金实施方案。市出资企业集团公司年金总体方案报市政府国资委事后备案。 

  2.授权市出资企业决定公司发行短期债券、中长期票据和所属企业发行各类债券等部分债券类融资事项。 

  3.授权市出资企业(负债水平高、财务风险较大的市出资企业除外)决定集团内部担保事项,制定担保风险防范措施。 

  4.授权市出资企业决定与会计事项相关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5.授权市出资企业董事会根据市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暂行),制定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决定经理层成员薪酬分配。企业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和薪酬管理重大事项报市政府国资委备案。   

  6.授权市出资企业集团公司对本公司及子企业单位原价5万元、单批次原价总值20万元或电子产品类等固定资产报废进行批复。 

  7.支持市出资企业所属条件成熟的子公司实行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加快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 

  8.支持市出资企业所属企业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制度,薪酬总水平由相应子企业的董事会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参考市场同类可比人员薪酬价位,统筹考虑企业发展战略、经营目标及成效、薪酬策略等因素,与职业经理人协商确定,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探索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 

  9.支持市出资企业在符合条件的所属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股权激励,股权激励的实际收益水平不与员工个人薪酬总水平挂钩,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 

  10.市出资企业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以及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方向和市出资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要求,制定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并报市政府国资委备案。 

  11.市出资企业审批所属企业的改制重组方案,但重要子企业除外(重要子企业是指市出资企业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的,承担市出资企业重要业务、核心资产、重点项目的子企业)。 

  12.市出资企业决定国有参股非上市企业与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事项。 

  13.市出资企业审批所属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主业涉及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以及承担政府重大专项任务的重要企业除外)。 

  14.市出资企业决定集团及其各级控股或实际控制企业之间的产权非公开协议转让,以及控股、实际控制企业参与的非公开协议增资事项,但重要子企业除外。 

  15.市出资企业审批国有股东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在集团内部的无偿划转、非公开协议转让事项。 

  16.市出资企业审批国有参股股东所持有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公开征集转让、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事项。 

  17.市出资企业审批未导致上市公司控股权转移的国有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协议受让、认购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等事项。 

  18.市出资企业审批国有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一定比例或数量范围内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事项。 

  19.市出资企业审批未导致国有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低于合理持股比例的公开征集转让、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及所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事项。 

  20.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且已建立规范董事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控机制健全的市出资企业,以及部分符合相关条件的其他类别市出资企业实行工资总额预算备案制管理 

  21.市出资企业审批所属科技型子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方案,企业实施分红激励所需支出计入工资总额,但不受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不作为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社会保险费、补充养老及补充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计提依据。 

关联解读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207000014 鄂ICP备05017375号
主办单位:鄂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鄂州市滨湖西路129号
联系人:马迪 联系电话:(027)60661101
版权所有 鄂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点击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