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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鄂州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

解读单位: 鄂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24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来源: 鄂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政策: 736320

  近期,市政府国资委印发《鄂州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对管理办法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鄂州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主业和投资管理办法(试行)》自2022年印发以来,对规范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投资监管实践过程中也发现部分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为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投资管理,规范企业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市出资企业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市政府国资委对《鄂州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主业和投资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结合鄂州市国资监管实际情况,印发了该《管理办法》。

  二、《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九章四十五条。

  第一章总则。重点明确制定“市办法”的目的和依据,以及市政府国资委和市出资企业的主体职责。

  第二章主业管理。重点明确由市政府国资委认定公布市出资企业主业目录,企业应聚焦目录开展战略规划和经营投资活动,同时明确针对不同类别企业的主业进行分类监测评价,对企业非主业投资实行总量控制等。

  第三章企业投资内控机制。规定市出资企业应明确内部投资控制机制,建立风险管理体系,编制年度投资计划。投资事前做好可行性研究分析、专家论证、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健全投资决策程序;事中做好项目跟踪分析,对重点项目开展专项审计;事后应对完成的重点项目开展后评价。

  第四章企业境外投资。围绕尊重国际国内商业规则和安全风险防控,规范了企业开展境外投资的有关要求。

  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为投资事前规范、投资事中监测、投资事后评价。重点明确市政府国资委在企业投资事前、事中、事后所需履行的监管职责。投资事前,督促市出资企业根据“市办法”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布投资负面清单。投资事中,利用在线监管系统,对市出资企业投资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分析,重大项目随机实地监督检查。投资事后,督促市出资企业编制年度投资完成情况报告,并对部分重点项目开展后评价和专项审计。

  第八章责任追究。重点明确市政府国资委和市出资企业在投资决策和投资管理中违反“市办法”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投资监管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严肃问责。

  第九章附则。重点明确文件的解释主体,以及旧文件的废止。

  附件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分类列举了11个禁止类事项、4个一般监管事项,3个特别监管事项。明确了一般监管事项企业需向市政府或市政府国资委备案,特别监管事项需由市政府国资委审核。

  解读单位:鄂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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